本标准根据城镇污水厂尾水的去向,规定了该尾水不同用途的深度脱氮技术,包括城镇污水再生利用(工业、城市杂用、景观环境、绿地灌溉、生态补水)和排放到河湖流域的深度脱氮技术。本标准适用于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脱氮、提标改造(针对总氮指标)、尾水资源化利用的工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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